北上广深相继立法 中国进入垃圾分类“强制时代”
2019年06月29日 14:18:09
158 第一财经

7月1日起,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将正式开始实施。这个条例之所以引人注目,在于其标志性意义:在进行20多年倡导工作后,上海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。

据《经济参考报》消息,通过立法,上海市明确了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湿垃圾和干垃圾4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,旅店、餐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,首次明确对生活垃圾全流程进行分类,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法律责任等。比如,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,最高可罚款200元;单位混装混运,最高可罚5万元。

“此次立法的意义在于,将以往的环保志愿行动转变为每个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。”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新宇在接受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前在前端分类、后端处理等方面做得很好,不过各环节衔接有待提高。

不止是上海,当前很多超大城市也纷纷加入到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队伍中来。

在5月底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,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,尽快修改完善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依法推行垃圾强制分类,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设定相应罚则;杜绝混装混运现象,明确“不分类、不收运”的倒逼机制。

事实上,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早在2012年3月就开始施行。不过根据相关调查,对条例具体内容有了解的北京市民占比不足两成。

据中国青年网,数据显示,目前北京30%的街道、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。2019年,示范片区覆盖率要达到60%,覆盖200多个乡镇街道。何为“示范片区”?据介绍,示范片区是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垃圾分类成熟经验,征求居民意见后确立的,利用手机等现代化应用实现垃圾分类回收的区域。

这些示范片区将试点4种垃圾分类收集方式。一是设置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驿站,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,并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;二是设置智能投放箱,减少人工成本,扩展垃圾分类服务范围;三是上门或定点回收再生资源、厨余垃圾,方便群众投放;四是撤桶撤站,定时定点流动收集。

不过,随着当前垃圾分类逐步执行落地,不少难点也浮现出来。据界面新闻报道,环保研究者阳平坚认为,一是居民的素质问题,主要是思想意识层面。“大家普遍有一个只图自己方便、不管公共利益受损的心态,也就是一个长期的‘利他之心’的教育问题;二是与居民分类相互适应的硬件配套和精细管理问题。“如果居民分好类了,干湿垃圾还是混合运输,或者湿垃圾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、臭气熏人,或者不同垃圾运到处理点,后续的焚烧、资源化、回收等分类处理又跟不上,都会极大影响垃圾分类的效果和积极性。”

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表示,分类标准的细化也是难点之一。目前垃圾分类的四分法,在操作层面,很多人无所适从。夏学民建议,应考虑进一步修订垃圾分类的细化标准,从社区居民可操作的角度,扩大垃圾分类的细分标准。比如把可回收垃圾进一步细化为玻璃酒瓶、塑料罐、书报纸张、快递包装纸板箱、废弃衣物等。

(资料来源:经济参考报、界面新闻、中国青年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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