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按规定扔垃圾个人最高将罚200元
2020年09月01日 12:02:38
182 深圳晚报

未按规定扔垃圾个人最高将罚200元

深圳晚报讯(记者 伊宵鸿)今日起,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,深圳垃圾分类步入“强制分类”的法治时代。

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对个人处50元罚款,对单位处5万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对个人处200元罚款,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。

对于未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的单位或个人,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并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;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、运输和处理活动的,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
从9月1日起,深圳市城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,对违反条例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,进行批评教育,并发放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教育和敦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;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,将以罚促管推进条例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得到真正落实,同时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;12月以后即进入常态化执法阶段,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范围内,对不按要求设置、投放和收运的行为进行处罚,并开展不定期针对性执法。如果受罚的市民没有严重情节,可以通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培训、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代替罚款,简称“活动代罚”。

最新评论(0
生活、科技、吐槽
总篇数
0
粉丝
4
+ 关注
精华文章